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查阅项目申报指南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网上填报截止2026年10月15日15:00,申报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二)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处:马光兴 于蒙潞024-62202283
2.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6年10月8日
下一条:2026年科研助理拟聘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