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大学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辽大党发〔2016〕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辽宁大学理工类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的动态管理,全面检查和了解研究院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研究院更好地运行,推动研究院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目的
对标高水平研究平台建设与评估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与研究院功能、定位和特点相契合的评估考核机制,通过对研究院建设周期内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总结发展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逐步巩固扎实我校科研力量,推动理工学科振兴,助力双一流建设。
二、考核评估思路和原则
本次评估将基于管理需求和研究院的功能定位,充分考虑研究院未来建设与现运行阶段特点,注重产出和服务全面评价。通过评估引导和推动研究院下一阶段的建设与发展。评估工作贯彻“依靠专家、强化定位、公正合理、以评促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评估过程中注重考核研究院作为“辽宁大学理工科振兴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面向我校双一流建设与辽宁地区区域振兴发展,以评估促进高标准、协同化、创新性的技术创新型与成果应用型科研平台的建设。
三、汇报及评估考核方式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辽宁大学理工类研究院汇报及考核形式要求如下:
(一)2021年度辽宁大学理工类绩效评估参评研究院要求(附件1):
1、研究院负责人录制一个10分钟以内的答辩视频,视频需要同时呈现项目PPT情况及负责人自身影像。
2、PPT内容重点:根据研究院申报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与发展规划包括(1)在科技研发、产学研合作、学术交流、研究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情况;(2)分析存在问题;(3)提出今后的计划:包括经费预算、成果产出等方面,要有具体的、可检测的指标。
3、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听取各研究院建设情况汇报。分为材料审核和答辩视频审核。根据报送材料及汇报情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家对各研究院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等级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类。
4、建设周期内,研究平台升级为省级以上研究平台的,仅参加研究院建设情况汇报,校内免评估。
(二)辽宁大学理工类研究院建设情况汇报要求(附件2):
1、研究院负责人录制一个5分钟以内的汇报视频,视频需要同时呈现项目PPT情况及负责人自身影像。
2、PPT内容重点:根据研究院申报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与发展规划主要包括:(1)研究院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做了什么、有何成就);(2)工作设想(有何打算);(3)存在问题(有何问题)。
(三)发送视频及时间要求:
1、视频及音频效果清晰。
2、文件要用常见的视频文件格式。
3、请于6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646058622@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纬宇
联系电话:62202282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大学理工类研究院绩效评估汇总表(理工类)
2、辽宁大学理工类研究院建设情况汇报汇总表(理工类)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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