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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将对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需各相关学院实验室部门人员做好迎检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召开工作启动会议

1.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6 月 12 日上午 9∶30-11∶20

地点:辽宁教育学院 11 楼会议室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85-3号)

2.会议内容

部署 2023 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专题讲解《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2),相关高校围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安全教育、实验室保密工作做经验交流。

3.参加人员及方式

会议以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方式召开。市属高校所在地教育局、各省属本科高校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领导及责任部门负责同志 2 人线下参会;其他相关部门同志、具体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检查专家组成员等线上参会。线上参会方式一:PC 端登录“学到汇”网站(https://www.xuedzx.com),通过首页链接观看会议;方式二:通过手机搜索关注“学到汇”微信服务号,点击“汇资源”菜单栏选择“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会”进入直播间观看视频会议直播。

(二)开展现场检查

省教育厅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16 日,共派出 12 组专家,每组 3 人,对省属 50 所本科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每校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 小时。(具体日程安排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1.核查 2023年省属本科高校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查找高校各类风险源所在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隐患。

3.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保密管理等方面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将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规程(2023)》(附件3),采用现场检查、视频查看和随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1.统计参会人员信息。请相关学院按照会议要求,安排相关人员线上参会,填写参会回执表(附件4),于6月7日下班前反馈至指定邮箱。



2.做好迎检准备。相关学院按照检查规程要求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填写好《XX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表》(附件5),教学和科研分开统计,于6月9日下班前反馈至指定邮箱。检查当日将提供专家组确定检查点位。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被检查院系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需全程参加。

3.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后,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学院需上报《2023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附件6),纸质版交至机关楼220室,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材料(Word)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董德帅(科研)、陈富强(教学) 

电话:62202282、62202257

邮箱:lndxsysglk@163.com(科研)

lnujiaowuchu@163.com(教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



 附件:


1.《关于开展 2023 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3.《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规程(2023)》

4.2023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会线上参会回执表

5.《XX学院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表》

6.《2023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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