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1号)的规定,现将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提名的2023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微孔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设计构筑、结构调控及性能研究”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辽宁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辽宁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人:杜璨
联系电话:024-62202371
邮箱:lnudc@qq.com
附件:微孔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设计构筑、结构调控及性能研究
辽宁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17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的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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